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入库资格审查公告
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入库资格审查公告
一、入库目的
为规范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购供应商选择,整合外部优势资源,选择诚实守信、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和履约能力的供应商,促进施工标准化和专业化分工,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养护公司拟采用公开资格审查方式建立采购供应商库。
二、基本原则
本次采购供应商库入库审查,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欢迎有意愿的企业参加。
三、供应商定义及分类
采购供应商包括施工协作供应商及生产材料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
(一)施工协作供应商是指向公司提供施工分包、劳务协作,工程技术、沥青混合料加工及运输等服务的法人。
1.工程类:包括不限于路基类、路面类、桥隧类、交安设施类、绿化工程类、房屋建筑类;
2.服务类:沥青混合料代加工、运输服务。
(二)生产材料供应商包括施工生产所需材料供应商或经销商。包括沥青类、石料类、矿粉类。
四、各类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工程类供应商
类别 | 序号 | 专业 类别 | 分包类别 | 资质(资格)要求 | 业绩要求 | 人员要求 | 备注 |
工程类 | 1 | 路基 类 | 专业分包 |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公路养护二类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资质、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 近三年内完成运营高速公路路基养护工程不少于1个,单个合同造价不小于200万元。或地质灾害治理、地基与基础工程项目不少于1个,单个造价不小于100万元。 | 1.技术管理人员具有工程师资格1人及以上。 2.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工程师资格及交安C证1人及以上。 | 人员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
劳务分包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若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可忽略)。 | 近三年内完成运营高速公路路基养护工程不少于1个,单个合同造价不小于100万元。或地质灾害治理、地基与基础工程项目不少于1个,单个造价不小于50万元。 | 技术管理人员具有工程师资格1人及以上。 | 人员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 |||
2 | 路面 类 | 专业分包 |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公路养护二类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 | 近三年内完成运营高速公路路面养护工程不少于1个,单个合同造价不小于500万元。 | 1.技术管理人员具有工程师资格及二级建造师(公路或市政专业)、交安B证1人及以上。 2.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工程师资格及交安C证1人及以上。 | 人员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 |
劳务分包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若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可忽略)。 | 近三年内完成运营高速公路路面养护工程不少于1个,单个合同造价不小于100万元。 | 技术管理人员具有工程师资格1人及以上。 | 人员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 |||
3 | 桥隧 类 | 专业分包 | 具有公路养护一类或二类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特种加固资质。 | 近三年内完成运营高速公路桥梁或隧道养护工程不少于1个,单个合同造价不小于200万元。 | 1.技术管理人员具有工程师资格及二级建造师(公路或市政专业)、交安B证1人及以上。 2. 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工程师资格及交安C证1人及以上。 | 人员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 |
劳务分包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若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可忽略)。 | 近三年内完成运营高速公路桥梁或隧道养护工程不少于1个,单个合同造价不小于100万元。 | 技术管理人员具有工程师资格1人及以上。 | 人员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 |||
4 | 交安类 | 专业分包 |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公路养护二类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二级资质及以上。 | 近三年内完成运营高速公路交安设施养护工程不少于1个,单个合同造价不小于200万元。 | 1.技术管理人员具有工程师资格及二级建造师(公路或市政专业)、交安B证1人及以上。 2.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工程师资格及交安C证1人及以上。 | 人员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 |
劳务分包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若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可忽略)。 | 近三年内完成运营高速公路交安设施养护工程不少于1个,单个合同造价不小于100万元。 | 技术管理人员具有助理工程师资格1人及以上。 | 人员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 |||
5 | 绿化类 | 专业分包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若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可忽略)。 | 近三年内完成运营高速公路绿化工程不少于1个,单个合同造价不小于200万元。 | 1.技术管理人员具有助理工程师资格1人及以上。 2.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工程师资格及交安C证1人及以上。 | 人员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 |
劳务分包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若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可忽略)。 | 近三年内完成运营高速公路绿化工程不少于1个,单个合同造价不小于50万元。 | 技术管理人员具有助理工程师资格1人及以上。 | 人员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 |||
6 | 房建类 | 专业分包 |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资质。 | 近三年内完成: 房建工程不少于1个,单个合同造价不小于300万元。或运营高速公路房屋加固工程不少于1个,单个合造价不小于50万元。 | 1. 技术管理人员具有工程师资格及二级建造师(建筑或房建专业)、交安或建安B证1人及以上。 2. 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工程师资格及交安C证1人及以上。 | 人员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 |
劳务分包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若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可忽略)。 | 近三年内完成房建工程不少于2个,单个合同造价不小于50万元。 | 技术管理人员具有工程师资格1人及以上。 | 人员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
(二)服务类供应商
类别 |
序号 | 名称 | 资质(资格)要求 | 业绩要求 | 备注 |
服务类 | 1 | 沥青混合料加工服务 | 自有3000及以上型沥青拌和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若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可忽略)。 | 近三年内完成沥青混合料代加工项目累计合同造价不小于1000万元。 | |
2 | 运输服务 | 车辆均须为三轴以上重型自卸货车,采用前置式液压升举系统,车尾门开启方式为上掀式的自卸汽车,其中拟投入的满足上述要求的自有车辆不得少于4辆,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 | 近三年内完成高速公路沥青混合料运输服务项目不少于1个。 |
(三)材料类供应商
类别 | 序号 | 名称 | 资质(资格)要求 | 业绩要求 | 备注 |
材料类供应商 |
1 | 沥青类 | 自有1000吨以上沥青储存设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若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可忽略)。 | 近三年内供应高速公路项目不少于1个。 | 提供储存设备照片 |
2 | 石料类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若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可忽略)。 | 近三年内供应高速公路项目不少于1个。 | 提供生产线照片 | |
3 | 矿粉类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若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可忽略)。 | 近三年内供应高速公路项目不少于1个。 | 提供合同复印件 |
五、资格审查提交的材料
(一)基本材料
1.入库申请书等资料,详见附件1、2、3、4、5、7;
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如有);
4.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件、有效资格证书;
5.具有资质相匹配的类似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附件6 如有);
6.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被执行人”系统中不存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信息(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二)其他
1.沥青砼混合料、沥青砼拌和供应商:还应提供沥青拌和设备名称、型号、拌和楼位置详细地址;不接受代理或租赁拌和站供应商。
2.服务类中建筑材料运输企业:还应提供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用石料破碎加工企业:还应提供石料场石料岩性、规格、料场规模、采矿手续、位置详细地址、以及提供参加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用石料供应或加工的业绩。
(三)上述材料均应加盖公章,申报材料可采用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达。申报单位采用邮寄送达的应对材料邮寄过程负责且应在截止日期前送达;现场递交材料人如非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7)。
(四)一家企业可同时申请加入不同类别供应商库,但应分别提供相应类别的业绩材料(详见附件5)。
六、资格审查
经澄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审查不通过:
1. 入库申请书缺项,施工协作供应商需提供附件2至附件6,生产材料与服务供应商需提供附件2至5;
2. 入库申请材料未装订成册,或公章加盖不齐全;
3. 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过期、失效等情形;
4. 非房建类施工协作供应商无相关高速公路业绩材料;
5. 规定必须提交的材料不齐全。
七、递交资格材料时间地址及资格审查时间、结果发布
(一)递交资格材料时间地址
1.时间
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5日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地址
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中美村福银福州西出口养护大楼309室
联系人: 罗女士
联系电话: 0591-38209180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结果发布
本次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5日17:00,公司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结果发布于养护公司门户网站www.fjgsyh.com。
资格审查期间,可能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澄清,请参加资格审查单位保持通讯畅通。
(三)其它
1.原已在养护公司入库的企业,需按照以上要求重新递交资格审查材料,但2019年度、2020年度经我司考核列入黑名单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2.从2022年1月1日起,公司将根据项目规模、特点及施工环境等,按照养护公司相关办法,从本次登记入库的供应商选择施工协作队伍、生产材料及服务供应商。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门户网站www.fjgsgl.com以及养护公司门户网站www.fjgsyh.com上发布。
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原件见附件: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入库资格审查公告.pdf 省高速养护公司2021年采购供应商建库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