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乌龙江特大桥增设防撞设施及桩基加固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 谈判公告
谈判公告
1.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对2022年乌龙江特大桥增设防撞设施及桩基加固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2-CLCG-06 )的下述内容及服务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中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2.谈判采购内容和要求:
供应地点 |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货物及规格 | 暂估数量 (立方米) | 最高控制单价(不含税) (元/m³) | 税率 | 控制价小计(不含税) (元/m³) | 备注 |
福泉高速公路乌龙江特大桥 | 包1 | 2022年乌龙江特大桥增设防撞设施及桩基加固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 | 商品混凝土 C30 | 1800 | 323.01 | 13% | 581418 | |
商品混凝土 C35 | 2000 | 336.28 | 13% | 672560 | ||||
商品混凝土 C35 | 5000 | 356.64 | 13% | 1783200 | 水下混凝土,含汽车泵 | |||
控制总价(含税)(元) | 3432000 | |||||||
注: (1)本项目设有最高控制单价及最高控制总价,供应商报价或者修正后的报价不得高于上述规定的最高控制单价及最高控制总价,否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增值税率为为统一报价而暂定的费率,供应商应按照以上所列费率计算,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际根据供应商开具的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据实结算。 (2)供应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供货周期内,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根据施工计划等要求及时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具体通知为准。 (3)供应商必须对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进行报价,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进行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本项目谈判报价应包含: a.合同包材料运输至供应地点产生的所有费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与采购人无关的外围干扰及各种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b.为提供和完成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服务及缺陷修复所需的劳务、设备、材料、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卸货、保险、检验、样品、管理、利润、税金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税费据实结算,供应商必须开具能够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次采购的具体数量、型号详见报价清单,清单中数量是为了统一报价而暂定的合同执行的预估数量,实际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采购人有权对供货数量进行调整,最终供应数量根据实际供货情况结算,依据施工进度需求量分批次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因取消供货、实际数量与清单中数量可能存在较大差异、而产生的报价风险及因分批次供货所产生的运费额外支出等。 (6)实际供应数量超出合同包数量时的调价要求: a.若报价清单中任一细目实际供应数量比合同暂定数量增加在30%以内(含30%),则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b.若报价清单中任一细目实际供应数量比合同暂定数量增加在30-50%范围以内(含50%),数量增加部分的结算单价在合同单价的基础上下调1%; c.若报价清单中任一细目实际供应数量比合同暂定数量增加在50-70%范围以内(含70%),数量增加部分的结算单价在合同单价的基础上下调2%; d.若报价清单中任一细目实际供应数量比合同暂定数量增加在70%以上,数量增加部分的结算单价在合同单价的基础上下调3%; e.以上调价,指在生产和供应过程中,由于不可能预见原因,采购人由于生产数量增加,为满足生产连续性要求,采购人来不及另行组织采购的情况下,拟将不再另外采购,经双方协商同意进行调价,则供应商应按照上述调价办法进行供应,采购人也有权对数量增加部分另行组织采购。 f.上述调价计算过程中的金额以供应商所报的含税单价为计算基准,所有计算过程中的金额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7)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将不予退还其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成交人按转包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8)供货地点:福州市福泉高速公路乌龙江特大桥。 |
3.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具备商品混凝土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其供应代理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果是供应代理商,代理商要有授权代理证明,且一家生产厂家只能有一家代理商参加谈判)。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19-至今)有资质检测部门检测、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商品混凝土性能指标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考虑到商品混凝土生产完成后具有一定时间内凝固的特性,为保障商品混凝土运抵现场后的质量,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供应商的商品混凝土生产工厂在供货地点周边25公里范围内。
(4)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采购招标中出现过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放弃中标、挂靠投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且在处理期限内的(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为准,且在处理期限内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或被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因供货质量不合格、供货不及时、合同执行不到位等原因列入不合格供应商黑名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谈判,否则均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谈判。
4.愿意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2日通过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址:www.fjgsgl.com)或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网址:www.fjgsyh.com)下载谈判文件。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22年6月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州市闽侯县上街中美村福银高速公路福州西出口左侧养护大楼3楼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报价开封时间、地点: 2022年6月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福州市闽侯县上街中美村福银高速公路福州西出口左侧养护大楼3楼会议室公开评审。因疫情原因,可采用快递邮寄的方式投递响应文件,但快递签收日期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响应文件应当拒收。
6.谈判时间、地点:定于2022年6月6日上午在福州市闽侯县上街中美村福银高速公路福州西出口左侧养护大楼3楼会议室进行谈判,具体准确时间另行通知。报价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出席代表需携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盖有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以供审查,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特别提醒:因疫情防控要求,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前应先行出示48小时内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和健康码(绿码),否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响应文件。
为响应国家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及要求,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保障供应商及其他相关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供应商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供应商代表无法到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可采用投递的方式将响应文件邮寄至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授权代表可不参加现场谈判、开启响应文件等活动。请供应商合理预留投递运输时间,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7.凡对本次谈判提出咨询澄清或疑问,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与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联系。
8.谈判文件和要求如有补充修改,采购人将通过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址:www.fjgsgl.com)或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网址:www.fjgsyh.com)通知,请供应商自行关注。
9.评审办法:最低价评审法,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人: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中美村福州西养护大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8860133719
谈判保证金汇入账号:
户 名: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 号:117010101400114983
注明用途:“ 谈判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