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355永泰葛岭濑下至溪尾段公路工程沥青混合料拌和委托加工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2022-12-09 10:03:14 项目运营部1 84

谈判公告

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一 现对国道G355永泰葛岭濑下至溪尾段公路工程沥青混合料拌和委托加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XM1Z-2022-026)的下述内容和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中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谈判采购内容和要求:

合同包

供应范围

细目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控制

单价

(不含税)(元)

增值

税率

(%)

控制总价(元)(含税)

备注

包1

暂定为国道G355永泰葛岭濑下至溪尾段,具体以买方通知为准

1

沥青稳定碎石(ATB-25)混合料拌合(不含沥青,含运输)

t

42530.7361

185.09

13

8895376

混合料

运输到场

2

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合料(AC-13C)混合料拌合(不含沥青,含运输)

t

24233.9534

225.31

13

6169972

混合料

运输到场

3

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合料(AC-20C)混合料拌合(不含沥青,含运输)

t

35878.6102

181.42

13

7355280

混合料

运输到场

合计(元)

(含税)

22420628


1、本项目设有最高控制单价及最高控制总价,供应商首次报价或者修正后的最终报价不得高于上述规定的最高控制单价及最高控制总价,否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增值税率为为统一报价而暂定的费率,供应商应按照以上所列费率计算,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际根据供应商开具的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据实结算。

2、清单表中的材料及服务供应周为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结束止,在供货周期内,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根据沥青混合料配合比及施工计划等要求及时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具体通知为准。

3、清单表中的数量均为为统一报价而暂定的数量,供应的范围包含但不局限于上表所列的路段,实际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进度等情况对供货范围、混合料类型及供货数量进行调整,最终供应数量根据实际供货情况结算。供应商应考虑可能因取消供货、实际供货数量与清单中数量差异较大、运输区域范围发生变动、车辆采用标准轴载运输(严禁超限运输)而产生的报价风险。

4、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沥青混合料拌和的所有费用以及为提供和完成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服务所需的碎石、矿粉、抗剥落剂、木质素纤维、拌和楼加工、拌和人工、机械设备使用费、水电费、柴油、重油、拌和场地、试验检测、利润、税费、混合料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运输混合料产生的高速公路通行费(运输往返)、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沥青材料由采购人自行提供。

5、供应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与采购人无关的外围干扰及各种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当运输车辆在拌合楼完成混合料装载时,必须立即在混合料上加盖帆布和棉被以提高保温效果。

7、采购人施工过程中,可能同时开展2-3个作业面,一个工作面的运输车辆至少要求≥20部,二个作业面的运输车辆至少要求≥40部,三个作业面的运输车辆至少要求≥55部,若采购人要同时开展2-3个作业面,需提前10个日历日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对运输车辆的调配,并将此考虑进报价内,否则将按违约进行处罚。

8、实际供应数量超出合同包数量时的调价要求:

a.若报价清单中任一细目实际供应数量比合同暂定数量增加在30%以内(含30%),则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b.若报价清单中任一细目实际供应数量比合同暂定数量增加在30-50%范围以内(含50%),数量增加部分的结算单价在合同单价的基础上下调1%;

c.若报价清单中任一细目实际供应数量比合同暂定数量增加在50-70%范围以内(含70%),数量增加部分的结算单价在合同单价的基础上下调2%;

d.若报价清单中任一细目实际供应数量比合同暂定数量增加在70%以上,数量增加部分的结算单价在合同单价的基础上下调3%;

9、若因采购计划调整,采购人要求由成交供应商提供所需的改性沥青,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按照实际使用的改性沥青的数量进行结算,单价按照《福建交通造价信息网》公布的所在地当月国产改性沥青的信息价计算。

10、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将不予退还其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成交人按转包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3.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谈判内容及服务的中国境内企业,必须是具备沥青混合料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具有运输资质的,可以自行负责混合料运输任务,供应商没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可以召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司作为本项目联合体参与谈判,运输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采购招标中出现过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放弃中标、挂靠投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且在处理期限内的(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为准,且在处理期限内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或被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因供货质量不合格、供货不及时、合同执行不到位等原因列入不合格供应商黑名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谈判。联合体由负责沥青混合料拌和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

(5)供应商应提供拟投入本合同包拌和楼在本项目供应周期内的石料供应合同。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谈判。

4.愿意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12月 9日2022年12月 11通过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网址:www.fjgsyh.com)下载谈判文件。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22年12月 1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州市闽侯县上街中美村福银高速公路福州西出口左侧养护大楼3楼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报价评审时间、地点: 2022年12月 1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福州市闽侯县上街中美村福银高速公路福州西出口左侧养护大楼3楼会议室公开评审。

6.谈判时间、地点:定于2022年12月 1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福州市闽侯县上街中美村福银高速公路福州西出口左侧高速养护大楼3楼会议室进行谈判,具体准确时间另行通知。

7.凡对本次谈判提出咨询澄清或疑问,请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与 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一联系。

8.谈判文件和要求如有补充修改,采购人将通过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网址:www.fjgsyh.com)通知,请供应商自行关注。

9.评审办法:综合评审法,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人: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一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中美村福州西养护大楼3楼会议室

联系人:叶工

电  话:17856929821

   谈判保证金账号:

开户名: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一

   开户行:工行福州自贸区分行营业部

账  号:1402026129601219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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