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9]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矿粉采购合同

2014-03-19 12:00:21 tttmi 35

1.项目及招标人

项目: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矿粉采购合同

招标人: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人)为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为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矿粉材料,用于省内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养护项目。

2.2本次招标共一个合同包,范围如下:

序号

送货地点

矿粉(吨)

1

福建省内

12600

 

具体数量、型号详见标书,清单中数量是为了统一报价而暂定的合同执行的估算数量,最

终供应数量根据实际供货情况采用货到验收合格月结货款的方式结算,依据施工进度需求量运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应考虑可能因实际供货数量与清单中数量差异较大及分期分批供货而存在的运费问题,在报价中应考虑到相应的报价风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的矿粉生产厂家或其供货代理商均可参加本合同的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通过上一年度年检,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具备采购矿粉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3.1.2 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能提供近一年符合标书要求并经过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矿粉(需注明产地并提供质检报告);

3.1.3 提供相关的环保许可证书;

3.1.4 满足国家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

3.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3 投标人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采购招标中出现过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放弃中标、挂靠投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且在处理期限内的(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为准,且在处理期限内的)或被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因供货质量不合格、供货不及时、合同执行不到位等原因列入不合格供应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3 1日至20143 2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环保许可证书(原件)、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至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机材部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并提交打印有投标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和传真)A4纸一张,上述所有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交通大厦7楼。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4  9 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七层会议室,咨询电话:0591-87077510(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每个投标人须提交一份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现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http://www.fjgsyh.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交通厅大厦7  

邮政编码:350001

联 系 人:陈先生、陈女士

    话:0591-87077510

    真:0591-87077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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