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橡胶支座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及招标人
项目: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桥梁橡胶支座采购
招标人: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人)为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自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资金。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为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桥梁橡胶支座,用于省内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养护项目。
2.2本次招标共一个合同包(YH-2014-XJ01),范围如下:
清单中型号及数量为暂定量,实际型号及数量以现场需求为准,若所需型号未在表中列出,该型号支座单价按标书内合同专用条款15.2支座计算方法进行计算;最终供应数量根据实际供货情况结算,依据施工进度需求量运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应考虑可能因实际供货数量与清单中数量差异较大及分期分批供货而存在的报价风险,并在报价中考虑到相应的运费问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的桥梁橡胶支座生产厂家或其供货代理商均可参加本合同的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1)必须具备桥梁橡胶支座生产能力、拥有交通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或为生产厂家授权的销售代理商(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一个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个销售代理商参与投标;
(2)要求近三年,生产厂家所拥有品牌成功供应过两个公路在建或养护交通工程,且每个合同总价在100万元(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价格为准)以上;具有保证供货的经济能力(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要求近三年,生产厂家所拥有品牌供货累计完成500万元以上(以销售合同为准);
3.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3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采购招标中出现过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放弃中标、挂靠投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且在处理期限内的(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为准,且在处理期限内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投标单位投标时应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各投标单位应自行向检察机关申请查询,未提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8 月 7 日至2014年 8 月 13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如果为厂家授权委托供应代理商,还应提供供应代理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至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机材部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并提交打印有投标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和传真)的A4纸一张,上述所有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开标当天审核上述所需证件的原件。
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交通大厦7楼。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8 月 27 日9:00,投标人应于当日8:00至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咨询电话:0591-87077510(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每个投标人须提交一份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现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经济导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jgsyh.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交通厅大厦7楼
邮政编码:350001 联 系 人:陈先生、陈女士
电 话:0591-87077510 传 真:0591-87077510
PDF版本:桥梁橡胶支座采购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