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库动态核查及相关类别资格条件变更的公告

2025-09-11 11:26:30 项目运营部1 2140

供应商库动态核查及相关类别资格条件变更的公告


为规范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供应商库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相关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已建立的供应商库内相关类别的入库资格条件进行变更,对已建立的供应商库内所有单位的入库资格(资质)条件进行核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资格条件变更

(一)已建立供应商库内劳务分包类施工单位,包括路基劳务分包类、路面劳务分包类、桥隧劳务分包类、交安劳务分包类、绿化劳务分包类、房建劳务分包类等6个类别的供应商需具备施工劳务资质。上述施工单位未办理施工劳务资质的,给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80天办理期限,逾期未提交劳务资质或我司通过其他方式核查仍不具备有效资质的,将清理出相应类别库。

(二)已建立供应商库内专业分包类施工单位拟参加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劳务合作采购活动的,应同时具备施工劳务资质,请及时办理。

二、入库资格条件核查

(一)公司将对已建立供应商库内所有供应商组织入库资格条件核查。经核查,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过期失效的,应按公告要求及时提交新的证件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我司通过其他方式核查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将清除出相应类别库。

(二)已建立库内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核查内容

类别

序号

专业

类别

分包类别

资质(资格)要求

施工协作类

1

路基

专业分包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公路养护二类资质或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资质、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劳务分包

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若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可忽略)。

2

路面

专业分包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公路养护二类资质或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

劳务分包

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若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可忽略)。

3

桥隧

专业分包

具有公路养护一类或二类资质或桥梁养护乙级资质及以上、或隧道养护乙级资质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劳务分包

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若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可忽略)。

4

交安类

专业分包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公路养护二类资质或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二级资质及以上。

劳务分包

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若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可忽略)。

5

绿化类

专业分包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若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可忽略)。

劳务分包

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若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可忽略)。

6

房建类

专业分包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资质。

劳务分包

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若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可忽略)。


7

建筑装修装饰类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8

地基基础工程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

消防设施工程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0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11

钢结构工程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2

环保工程类

/

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物资服务类

13

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类

/

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4

环保物资或设备生产加工服务类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若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可忽略)。

(三)本次核查资料递交时间:

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10月10日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库内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交核查资料,如未提交核查资料的,我司将通过其他方式(如相关权威网站、或相关单位/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等)对供应商的入库资格条件等进行核查。经核查,不符合要求的,将清除出供应商相应类别库。

(四)本次核查资料递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广场福建高速2号楼8层;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591-38358287;卢先生,电话:0591-38358289。

三、发布媒介:通过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官网www.fjgsyh.com告知各潜在报价人。


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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