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8年福州、福泉片区路面养护工程玄武岩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6-2028年福州、福泉片区路面养护工程玄武岩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6-2028年福州、福泉片区路面养护工程玄武岩采购项目(采购编号:XM1-2026-WZ-006)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询比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2026-2028年福州、福泉片区路面养护工程玄武岩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XM1-2026-WZ-006
3、采购人: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一
4、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划分1个合同包,采购数量为玄武岩20000吨。
5、采购内容及合同包划分:
合同包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要求 | 单位 | 数量 | 供货地点 | 最高控制单价 (不含税) | 小计(不含税) | 备注 |
玄武岩 | 满足各种超薄罩面、SMA13等路面维修各结构层规格要求 | t | 20000 | 200 | 4000000 | |||
最高控制总价(不含税) | 4000000 | |||||||
税金(13%) | 520000 | |||||||
最高控制总价(含税) | 4520000 | |||||||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上述工程数量及工程量清单数量仅作为评审数量,结算以双方现场签认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因数量发生较大变化而带来的风险。若因项目业主原因导致该项目取消实施的,采购人可以终止采购,若采购人与供应商已签订合同的,合同自动终止且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6、服务(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在供货周期内,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根据施工计划等要求及时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具体通知为准。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因工期变化(如国家法定节假日或政治性交通保畅造成停工等)带来的风险。
7、服务(交货)地点:福州源通码头拌合站、福州南屿基地、莆田基地等福州、福泉片区点位,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6、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项目设有最高控制单价及最高控制总价,供应商报价或者修正后的报价不得高于上述规定的最高控制单价及最高控制总价,否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增值税率为为统一报价而暂定的税率,供应商应按照以上所列费率计算,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际根据供应商开具的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据实结算。
(2)供应商必须对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进行报价,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进行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本项目采购报价应包含:
a.合同包材料运输至供货地点产生的所有费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与采购人无关的外围干扰及各种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b.为提供和完成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服务及缺陷修复所需的劳务、设备、材料、运输、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卸货、保险、检验、样品、管理、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该报价含增值税税费,税费据实结算,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式的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次采购的具体数量、规格型号详见报价清单,清单中数量是为了统一报价而暂定的合同执行的预估数量,实际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采购人有权对供货数量进行调整,最终供应数量根据实际供货情况结算,依据施工进度需求量分批次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因取消供货、实际数量与清单中数量可能存在较大差异、而产生的报价风险及因分批次供货所产生的运费额外支出等。
(5)实际供应数量超出合同包数量时的调价要求:
a.若报价清单中任一细目实际供应数量比合同暂定数量增加在30%以内(含30%),则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b.若报价清单中任一细目实际供应数量比合同暂定数量增加在30-50%范围以内(含50%),数量增加部分的结算单价在合同单价的基础上下调1%;
c.若报价清单中任一细目实际供应数量比合同暂定数量增加在50-70%范围以内(含70%),数量增加部分的结算单价在合同单价的基础上下调2%;
d.若报价清单中任一细目实际供应数量比合同暂定数量增加在70%以上,数量增加部分的结算单价在合同单价的基础上下调3%;
e.以上调价,指在生产和供应过程中,由于不可能预见原因,采购人由于生产数量增加,为满足生产连续性要求,采购人来不及另行组织采购的情况下,拟将不再另外采购,经双方协商同意进行调价,则供应商应按照上述调价办法进行供应,采购人也有权对数量增加部分另行组织采购。
f.上述调价计算过程中的金额以供应商所报的不含税单价为计算基准,所有计算过程中的金额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6)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将从每批次结算款项中扣除10%,并有权要求成交人按转包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等相关要求、税务登记证(若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可忽略),并具有石料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3)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碎石采矿权权利人;②碎石合法所有权人;③持有前述采矿权人或矿料所有权人出具碎石专项独家授权的代理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一并提交采矿权证、权属凭证、独家授权书等有效证明文件,证实碎石资源权属合法有效,无合法权属及有效独家授权证明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shiming.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管理而无法查询的单位不作要求)
③由福建省发改委、省重点办(福建省发改委网站(fgw.fujian.gov.cn)最新发布的福建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情况通报中被评为C、D级的企业,在有效期内不得参加报价(以评审时采购人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④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fjgsgl.com/)最新发布的关于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从业单位履约考评结果中被评为D级的企业,在有效期内不得参加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⑤被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项目经理部列为C、D级或黑名单的企业,在有效期内不得参加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响应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单信封、资格后审,最低评审价法。
四、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1、本项目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
2、响应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方可参加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应在响应保证金的汇款用途上注明本项目的采购编号。
3、响应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响应保证金必须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的方式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账 号:1402026129601219939
4、响应保证金交纳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五、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线上获取:供应商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8月21日)起可通过以下网站搜索项目名称,并下载公告附件《采购文件》。
(一)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官网(网址:www.fjgsyh.com);
(二)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fjgsgl.com/);
(三)福建高速集采平台(网址:https://gsjc.fjetc.com/)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5日9时30分00秒前(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以现场递交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人收件时间为准。
现场递交要求: 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出席代表需携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盖有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以供审查,未按要求参加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递交地点信息如下: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中美村福州西养护大楼5楼会议室
联 系 人:叶工
电 话:1785692982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组织开启。
八、发布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上发布:
1、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官网(网址:www.fjgsyh.com);
2、福 建 省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门 户 网 站(网址:http://www.fjgsgl.com);
3、福建高速集采平台(网址:https://gsjc.fjetc.com)等媒体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一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中美村福州西养护大楼
联 系 人:叶工
电 话:17856929821
监督部门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联系(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2号楼9层
监督电话:0591-38358229
监督部门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纪检监察部门
联系(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25层
监督电话:0591-87077353
附件1-2026-2028年福州、福泉片区路面养护工程玄武岩采购项目采购文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