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福州高速公路铣刨料出售项目补遗书01号
2026年福州高速公路铣刨料出售项目补遗书
补遗书 01 号
根据《2026年福州高速公路铣刨料出售项目》询比销售文件(项目编号:XM1-2026-WZ-010)有关要求,现将补遗通知如下:
1、1、对本项目询比销售文件第五章合同协议书格式中新增运输安全生产合同,运输安全生产合同如下:
运输安全生产合同
鉴于双方已签署《 2026年福州高速公路铣刨料出售项目购销合同》,为保证在该合同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一(以下简称“甲方”)与成交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认真执行合同、文件中有关安全的规定及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地方以及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监督乙方及时处理,有权终止乙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处以违约金直至整改到位或解除合同。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与行业相关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及甲方下达的安全指令,接受甲方安全监督与考核,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确保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安全规范。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及相关上级有关工程项目与安全运营要求加强作业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为民服务”意识,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驾驶员安全生产意识,有组织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运输的管理机构和各项安全生产运输管理制度。
4.乙方负责本单位施工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指导、监督作业中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施工作业对工程项目可能造成的各种安全隐患,确保道路顺畅通行。
5.乙方委派的管理员、驾驶员等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乙方的岗前培训,并接受乙方的定期安全培训;乙方作业人员应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检验合格的施工作业机械设备,并定期维护更新,保证其有效可用。
6.乙方及其委派的人员需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如有),服从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的安全检查、安全生产调度会。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驾驶员、相关管理员需接受甲方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涉路施工作业。甲方的检查和指导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义务。
7.乙方应在履行合同前按照有关要求,为参与施工作业的车辆、设施设备购买足额保险,必须按有关要求足额为参与作业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额度不低于150万元/人,依法为作业人员提供有效保障。乙方参与施工的车辆、设施设备、作业人员需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方可涉路施工作业。严格执行出车前安全检查制度。驾驶员要对车辆进行定期的检查和保养,出车前要重点检查车辆主要部件和安全部件,确保车况良好,严禁带病出车。
8.驾驶员、相关管理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相关管理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9.严格控制车速,高速公路上行驶速度不低于60km/h且严禁超速,施工布控区域内行使速度应控制在40km/h以下,倒车速度不得超过10km/h。配置倒车语音提示装置,车辆使用前,需检查倒车语音是否正常开启。乙方管理员应根据施工需要,有序指挥施工车辆进出、装卸沥青混合料或相关物料,车辆倒车时,应当摇下车窗并时刻注意周边状况。运输车辆倒车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车辆进出控区严格按照施工现场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进出控区。
10.运输车辆载重不得超过限载。
11.严禁车辆空挡滑行,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理。
12.运输沥青混合料或装载物料后需要倾倒、卸载物料的施工车辆,需在装载前对车辆进行清理,确保车辆干净、无污染物后,方可装载沥青混合料或相关物料。
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制定出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种事故;加强对人员驻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各项措施和设施落实,确保人员、设备、物资、工程的安全,费用自理。承担因管理不善、防护设施不全以及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非施工人员的伤亡事故责任及费用。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15.乙方开展施工作业且需要报备作业方案的,乙方应当在每次作业前 1 工作日,采取通过相关微信群、书面等方式,向采购人报备作业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作业的时间、地点、内容、安全措施等。
16.作业人员应当落实持证上岗、先培训后上岗的相关要求,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接受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未经安全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行施工作业。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现场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17.开展特种作业时,应当聘用具备相应作业资质的操作人员,相关人员信息应当在开展作业前至少3个工作日向甲方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年龄、工种、资质证书编号、资质证书复印件等必要的信息与材料。
18.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19.乙方应当在作业现场设置符合业务规范和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统一安全防护服装,规范操作,服从甲方的现场监督与管理。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20.配齐配全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维护更新,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21.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22.应当定期组织作业人员召开安全例会(或参加甲方召集的安全例会),派员参加甲方安全教育培训与应急演练,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作业流程、操作规范、应急处置、典型案例和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等安全管理相关内容,提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与应急能力。
23.乙方施工中因自身或合同外第三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主张权益或罚款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因此而支出的代垫款、赔偿款、罚款、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给用由乙方承担。
三、安全考核与责任追究
(一)甲方有权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乙方作业安全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甲方对乙方服务合作质量的评价依据。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将乙方的从业单位信用考评直接评定为C级:
(1)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经有关部门认定,乙方负主要责任的;
(2)在作业期间发生乙方单位人员(含乙方单位的企业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外包人员)亡人事故(突发身体疾病或有关部门认定属意外身亡的除外),经有关部门认定,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3)甲方在作业安全检查考核过程中发现乙方作业现场存在重大及以上等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将乙方的从业单位信用考评直接评定为D级:
(1)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乙方存在拖延上报安全事故情况的;
(2)在作业过程中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经有关部门认定,乙方负主要责任的;
(3)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乙方存在隐瞒或者谎报安全事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等任一情况的;
(二)乙方发生如下情形的,甲方有权对其违约行为进行相应的扣款处理:
1.甲方发现乙方作业现场未按照有关规定(高速公路养护作业还应按《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安全作业标准化指南》等),布置作业控制区、布设安全设施、穿戴作业防护装备或者实施安全作业管理的,甲方将采取书面通报形式告知,要求乙方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落实整改,并对其违约行为每次、每处或每项处以人民币不超过10000元的违约金;乙方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甲方将约谈乙方法定代表人。
2.甲方发现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二条乙方职责且应当遵守的有关作业安全管理要求,甲方将采取书面通报形式告知,要求乙方落实整改,并对其违约行为每次、每处或每项处以人民币不超过10000元的违约金。乙方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甲方将约谈乙方法定代表人;同类型问题累计发现超过5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将其列入甲方C级供应商名录,同时在未来三年内禁止乙方参与我省高速公路同类型作业服务。
(三)乙方因上述情形而被甲方解除合同的,在接到甲方发送的书面通知时,《2026年福州高速公路铣刨料出售项目购销合同》即时终止,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对其投入的设施进行补偿。
(四)因乙方违反甲方或者有关上级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或者乙方未遵守执行甲方的有关作业规范标准要求,导致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乙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关法律后果,全额赔偿甲方及第三方损失。
(五)乙方在施工过程存在不安全行为,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的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如甲方因乙方行为遭受损失或遭受第三方追究处罚违约赔偿等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的,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差旅费、罚金、赔偿金、违约金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至2026年12月31日完成收购后,具体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2、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捌份,合同双方各执肆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买 方 单位名称: 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话:/ 传真:/ 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中美村福州西养护大楼3楼 邮编:350108 | 卖 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
2、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会时间、询比销售保证金缴纳时间修改为:2026年9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3、其余条款保持原询比销售文件不变。
4、4、本补遗作为询比销售文件部分,与询比销售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此补遗为准。
采购人: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一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