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石料三次采购公开邀请公告(含竞争性邀请文件下载)
致:材料类(路面用石料)供应商
一、招标条件:2016年度沥青混合料用碎石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属路面大中修工程,现特向具备相应石料生产能力的厂家或销售代理商公开发出邀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2016年度沥青混合料用碎石采购。计划采购碎石如下:
招标 范围 |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单位 | 规格 要求 | 数量 | 供货地点 | 最高控制 单价 (元/吨) | 最高控制总价 (元) |
漳州 地区 | 包1 | 碎石 | T | 必能能够同时满足AC-16C、AC-20C两种配合比的规格 | 33000 | 漳州漳浦基地 | 89.61 | 2957130 |
注:
1、 上表中的数量均为为统一报价而暂定的数量,招标人有权对供货范围及供货数量、供货规格进行调整,最终供应数量根据实际供货情况结算。竞标人应考虑可能因实际供货数量与清单中数量差异较大而存在的报价风险。
2、 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竞标人不得仅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 竞标人应对货物运送至招标人指定供货地点产生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该费用不包括增值税费,但包括了为提供和完成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服务及缺陷修复所需的劳务、设备、材料、运输、装卸、保险、检验、样品、管理、及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4、 增值税由招标人与竞标人据实结算。
5、 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其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成交人按转包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6、 服务内容具体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及附件1。
7、 上述石料的供货周期根据2016年招标人项目实施情况而定,若2017年招标人尚未实施石料重新采购,则2017年按照本次中标单价延续执行。在供货周期内,竞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供货,并按照锁定单价供货。
三、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的生产厂家或其供应代理商均可参加本合同的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具备石料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1.2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能提供近三年符合竞标文件要求并经过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石料证明(需注明产地并提供质检报告);
1.3 满足国家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
1.4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采购招标中出现过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放弃中标、挂靠投标、围标串标等行为且在处理期限内的(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为准)或被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因供货质量不合格、供货不及时、合同执行不到位等原因列入不合格供应商黑名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招标人以电子邮件的形式直接发送至经各供应商确认的电子邮箱,或由竞标人登录福建高速养护网(www.fjgsyh.com)至“招投标栏目”中自行下载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五、竞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将不组织进行现场考察,你单位可自行前往,其费用和风险无论是否承接本项目均由你单位自行承担。
2、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6 月 22 日9 时30分,竞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竞标文件递交至福州市闽侯县上街中美村福银高速公路福州西出口左侧养护大楼3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竞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 6 月 22 日9时30分,地点同竞标文件递交地点。竞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出席代表需携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盖有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以供审查。
七、招标人: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中美村福银高速公路福州西出口左侧养护大楼
联系人:陈女士、王先生
电 话:0591-38209392
八、采购邀请文件下载: